小說簡介
小說《誅我九族?李淵是我第二族!》“超能寶子”的作品之一,李世民李淵是書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選節:,秋,九月。,滹沱河邊的風裹著塞北的寒氣,卷著河灘上的腥膻與塵土,刮得帳篷帆布獵獵作響。,指尖捏著一卷剛從驛卒手里接過的密信,信紙邊緣被風卷得發毛,上面是突厥始畢可汗的親筆,寥寥數行,卻字字釘死了這場雁門之圍收尾的規矩:,隋室氣數將盡。吾與唐公約:破城所得子女玉帛,盡歸突厥;其所棄余眾、殘財,唐公麾下自取,兩不相犯。他日公若舉事,吾必以鐵騎相助,共取關中。。早在煬帝被圍雁門、詔天下諸郡募兵赴援時,...
精彩內容
,秋,九月。,滹沱河邊的風裹著塞北的寒氣,卷著河灘上的腥膻與塵土,刮得帳篷帆布獵獵作響。,指尖捏著一卷剛從驛卒手里接過的密信,信紙邊緣被風卷得發毛,上面是突厥始畢可汗的親筆,寥寥數行,卻字字釘死了這場雁門之圍收尾的規矩:,隋室氣數將盡。吾與唐公約:破城所得子女玉帛,盡歸突厥;其所棄余眾、殘財,唐公麾下自取,兩不相犯。他日公若舉事,吾必以鐵騎相助,共取關中。。早在煬帝被圍雁門、詔天下諸郡募兵赴援時,李淵便已暗遣使者,與始畢可汗通了款曲。他太清楚,隋室的江山已經爛到了根里,突厥這幾十萬鐵騎,既是眼下的禍,也是日后的棋。,就擺在他腳下這片三里長的河灘營地里。,扎營三日,沒有半分拔營的意思。,是走不了。
這五千人,九成是太原城外的流民、邊鎮逃兵、身負命案的亡命之徒。十三天前,他一句“跟老子去雁門勤王,打完仗有肉吃、有錢拿、有罪全赦”,這幫人就拎著刀、扛著棍,跟著他晝夜兼程兩千里,從太原沖到了雁門。
可仗沒打上。
他們到的時候,始畢可汗帶著幾十萬突厥騎兵,已經解圍而去兩日。塞北的鐵騎卷走了雁門周遭郡縣的金銀、糧草,還有能帶走的人口,只留下河灘上這一片歪歪斜斜的草棚,和棚里三四百個被突厥嫌累贅、扔下的女人。
五千人就蹲在滹沱河邊,等了三天。
等李淵兌現承諾。
李淵把密信揉進袖中,低頭看向坡下的營地。窩棚挨著窩棚,人擠著人,屎尿的酸腐氣混著炊煙的焦糊味,順著風飄出半里地。那些臉上帶疤、缺了耳朵、眼睛像餓狼一樣的兵卒,正蹲在地上啃干硬的麥餅,目光時不時就往河灘盡頭的草棚瞟,綠瑩瑩的,像盯著獵物的野狗。
他太懂這幫人了。
他們不是來給隋煬帝盡忠報國的,是來拿好處的。好處給足了,下次他****,還能有上萬人跟著他干;好處拿不到,別說下次招兵,他這個太原留守能不能活著走出這片河灘,都兩說。
“父親。”
身后傳來少年清朗又帶著冷意的聲音。李淵回頭,看見十七歲的李世民站在身后,一身半舊的皮甲沾著塵土,臉上還帶著少年人的青澀,可眼神里的沉穩與銳利,卻遠超這個年紀該有的模樣。
《舊唐書》里寫,這一年,太宗年十六,應募從軍,屯于雁門。諸軍雜處號令不一,獨他所部肅然。
“突厥人走的時候,留下的東西都清點過了。”李世民的聲音壓得很低,目光掃過河灘盡頭的草棚,“糧草被搬空了,金銀也沒剩,就剩那片棚子里的人,三百四十七口。還有十幾個被打斷腿的隋軍降卒,我已經讓人收編進輜重隊了。”
李淵點點頭,指尖無意識地摩挲著袖中那卷密信。
始畢可汗信里寫得明白,“子女玉帛歸突厥”,這些被扔下的女人,是突厥不要的“余者”,按約定,該歸他的麾下。
可怎么分,是門大學問。
分不好,這五千亡命之徒,當場就能嘩變。
“去,把隊正以上的人,都叫過來。”李淵收回目光,聲音平穩,聽不出喜怒。
李世民應聲,轉身沖坡下打了個手勢。不過半柱香的功夫,百十個老卒、隊正、伙長,就烏泱泱地擠到了坡下,站得歪歪扭扭,卻沒人喧嘩,就那么齊刷刷地抬頭盯著坡上的李淵,眼睛里全是不加掩飾的渴望。
他們知道,分東西的時候到了。
李淵往前站了一步,目光掃過底下這幫刀口舔血的漢子,聲音順著風傳下去,字字清晰:
“突厥人走了,勤王的差事,咱們辦完了。陛下已經解圍回了東都,**的封賞,一時半會到不了。但老子答應你們的,絕不會賴。”
底下的人瞬間屏住了呼吸。
“河灘那片草棚里的人,突厥人扔下的,”李淵抬手指向河灘盡頭,頓了頓,擲地有聲,“一人一個,先到先得。剩下的,充入營妓。”
沒有歡呼,沒有叫嚷。
這幫亡命之徒互相看了一眼,下一秒,像一群被松開鎖鏈的野狗,轟地一下,全朝著草棚的方向沖了過去。
李淵站在坡上沒動。
李世民也沒動。
父子倆看著那幫人瘋了一樣沖向草棚,女人的尖叫、男人的嘶吼、撕扯的脆響、拳頭砸在肉上的悶響,隔著半里地,順著風清清楚楚地傳過來。混在一起,分不清是哭是喊,是絕望還是麻木。
風卷著塵土吹過來,迷得人眼睛發澀。李世民的手指按在了腰間的佩刀上,指節微微泛白,卻沒***。
“知道張須陀去年在齊郡的事嗎?”李淵忽然開口,聲音很平,像在說一件無關緊要的閑事。
李世民收回目光,搖了搖頭。
“去年,張須陀帶著兵打下了齊郡的亂匪,城破之后,麾下的兵沖進城里,搶了個痛快。有一隊兵闖進城郊一戶農家,把人家雞舍里幾十只雞全搶了。”李淵嘴角扯了一下,說不清是笑還是別的什么,“搶完了,這幫人蹲在路邊犯難——幾十只雞,怎么分?有人想多拿,有人覺得不公平,差點當場火并起來。”
李世民安靜地聽著。
“后來張須陀的幕僚想了個法子。他讓人把所有雞的舌頭都割下來,用醬料爆炒了,裝了小小一盤,起名叫‘百舌獻瑞’,親自端到了張須陀的帥帳桌上。”李淵頓了頓,看向李世民,“你猜,張須陀怎么做的?”
“他吃了。”李世民脫口而出。
“對,吃了。”李淵笑了,拿起筷子,夾了一片,嚼了嚼,就說了兩個字:不錯。隨軍的文書當場就把這事記了下來——某年某月某日,將軍食百舌一盤。
“底下那幫兵,看見文書上的記載,當場就放心了。搶來的雞肉分得干干凈凈,誰也沒再多說一句。”李淵的目光重新落向那片混亂的草棚,聲音沉了下來,“知道為什么嗎?”
“因為主將吃了,他們就能吃。”李世民的聲音很穩,瞬間就懂了其中的關節,“主將先沾了這件事,底下的人就有了底氣。將來有人追究起來,主將也吃了,總不能只治小兵的罪。”
“只說對了一半。”李淵搖了搖頭,轉過身,正面看著自已這個最出色的兒子,一字一句道,“還有另一半,是你必須刻在骨子里的——主將不沾,兵不敢拿;主將不拿,兵不僅不敢動,還會反。”
他抬手,指了指坡下那些紅著眼往草棚沖的兵卒,聲音里帶著亂世里淬出來的冷硬:“這幫人,是亡命之徒,是提著腦袋跟你干的。他們跟著你,是要拿好處,是要跟你綁在一**上。你把自已摘得干干凈凈,一點腥都不沾,他們會怎么想?他們會想,將來****,主將干干凈凈,死的只有他們這些小兵。到那時候,他們不會先怕**,會先怕你這個把他們當替罪羊的主將——先下手為強,亂刀砍死你,再換個敢跟他們一起沾腥的領頭人。”
李淵的目光愈發銳利,順著風落在那片草棚上,又收回來,釘在李世民臉上:
“張須陀只吃了雞舌,沒吃雞肉,那是他留了抽身的余地。但他必須吃那一口雞舌,必須讓全營都知道,他拿了這份好處,跟他們站在一**上。我今日下令分人,就是先吃了這口‘雞舌’,給這幫亡命之徒托了底,他們才敢動手,才會念我的好。”
“你今日進去,挑一個人,不是讓你玩玩就算了,是讓你這個領軍的二公子,也吃這口‘雞舌’。你必須真沾,必須讓全營都知道,你分潤了這份戰利品,跟他們站在一起了。不然,你麾下的親兵不服你,這五千亡命之徒更不會服你——一個連好處都不敢跟他們一起拿的主將,誰肯為你賣命?”
“但你要記住,沾,不代表要把把柄攥在別人手里。這個標記,必須是能隨手抹去的,不能是刻在身上、留在骨血里的永久傷疤。一旦留下了洗不掉的痕跡,將來這就是釘死你的罪證。你碰過她,是全營都看見的事實,這就夠了;但你不能留下任何鐵證,不能讓任何人拿著實證,在朝堂上釘死你。”
“出了我的營,這個標記一拆,這個人就跟你沒有半分關系。她將來是死是活,出了任何事,都與你無關,罪責全在碰她的人身上。可在營里,所有人都得知道,這個女人,是你李世民分潤過的戰利品,誰碰誰死。”
李世民的瞳孔微微一縮,瞬間把父親話里的每一層關節都嚼透了。
這不是什么風月事,是一場必須做的、穩住軍心的儀式。
他必須真的沾,必須讓全營都看見,他和這幫兵卒一樣,分了戰利品,沾了這份腥。不然,這幫連命都不要的亡命之徒,會覺得他把自已摘得太干凈,遲早會把他們推出去頂罪,反噬是遲早的事。
但他又必須留好抽身的余地,不能留下任何永久性的、無法辯駁的鐵證。
“進去。”李淵抬了抬下巴,指向那片混亂的草棚,“去挑一個。記住,挑個身份夠分量的,只有你敢碰的,底下的兵卒不敢碰的,才更能讓他們看清,你這個主將,跟他們站在一起了。拿了,就走。記住我跟你說的每一句話。”
李世民沉默了一瞬,松開了按在佩刀上的手,轉身,朝著草棚的方向走去。
草棚外已經亂成了一鍋粥。
百十個人擠在唯一的門口,往里涌,往外擠,朽木做的門框被擠得嘎吱作響,隨時都要散架。有人擠不進去,就繞到側面,伸手去扒草棚的土墻,干草被扯得滿天飛,塵土嗆得人睜不開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