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我們簽的買賣合同里,只約定了房屋***、無查封、無產權**,沒對這些事作任何約定。警方都認定是自行輕生,并非刑事案,現行法律里,我本就沒有告知的義務。”
他向前一步,湊近我,聲音壓得極低,帶著一絲挑釁:“再說了,過戶已經完成,房屋物權早就轉移到你名下了。陳先生,事到如今,你只能認栽。”
說完,他不再看我一眼,轉身朝著停車場走去,步伐平穩,背影從容,仿佛剛才那場關于 “兇宅” 的對話,不過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我站在原地,臉上的憤怒一點點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冰冷的堅定。攥著房產證的手微微顫抖,不是因為生氣,而是因為想起了那個叫林晚的女孩 —— 那個和我一起穿開*褲長大,在我低谷時不離不棄,我曾承諾要護她一生周全的發小。
她,就是王富貴口中那個 “在屋里走了” 的租客。
一個月前,市***的尸檢報告和偵查結論,****寫著林晚系割腕**。所有人都信了,包括她悲痛欲絕的父母,可我不信。那個性格堅韌、對生活滿是憧憬,出事前一天還興致勃勃給我發微信,挑窗簾款式約我去家具城的女孩,怎么可能突然**?
我買下這套房子,從來不是為了自住,不是為了投資,而是為了用最合法的方式,踏進這間林晚離世的屋子,查清她死亡的真正真相。
這場以六百八十萬為賭注的局,從這一刻,才算真正開始。
為了這一天,我做了萬全的準備。作為專攻刑事辯護與房產**的律師,我深知房產交易的規則,也懂如何為自己留好后路。在與王富貴簽訂合同前,我特意手寫增設了特別問詢條款,讓他親筆確認 “該房屋自建成以來,未發生過任何**、他殺、意外身亡等非正常死亡事件及刑事犯罪,賣方若隱瞞,構成根本違約,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并要求賠償”,王富貴當時想都沒想,就簽了字。
同時,我**了銀行資金監管,將六百八十萬全款存入監管賬戶,與銀行和王富貴三方約定:過戶完成后 15 個工作日,若買方無書面異議,銀行再將房款劃給賣方。
這 15 天,就是我為
小說簡介
金牌作家“知雨昕”的優質好文,《過戶完成后,房東告訴我:這屋死過人,你認栽吧》火爆上線啦,小說主人公林晚王富貴,人物性格特點鮮明,劇情走向順應人心,作品介紹:第一章 六百萬買兇宅,過戶后房東的攤牌初秋的風卷著涼意,刮過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大理石臺階,我捏著燙金的不動產權證書,指腹抵著冰冷的紙面,卻感覺不到半分喜悅,只有一股寒意從腳底竄上來。六百八十萬,那是我執業五年的全部積蓄,再加上向親友拆借的一百萬,幾乎掏空了我所有的退路。身邊的朋友都說我瘋了,放著市中心的精裝房不買,偏要入手望景花園這套低于市場價十萬的二手房,可他們不知道,這套 3 棟 2 單元 15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