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王爾德終末童話疑案
勾引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季攸寧正在畫一幅新作品。,海面上有一個人,背影模糊,正在往深處走。他畫了三天了,但始終畫不出那個背影應該有的姿態(tài),太僵硬了,像是擺拍的,不像是真的想走進海里。,接了電話。“小季,省廳那邊下發(fā)了任務,**需要做一個系列的宣傳,想讓咱們市里面有點名氣的網紅來做這個項目。待遇方面…不用,”季攸寧說,“免費。”:“免費?嗯,”季攸寧拿起畫筆,在調色盤上刮了一下,“有個條件,我要能進其他支隊。……其他支隊?取材需要。”季攸寧說,“宣傳片不能只拍網警,要有辦案的鏡頭才夠分量,觀眾們更喜歡看刑偵。”,大概是在想“這理由好像也說得通”。最后對方答應了,說會跟其他支隊打招呼。,把畫筆**洗筆筒里,看著畫布上那個走向深海的背影。。,是因為一個人——簡正初。,季攸寧把刑偵支隊所有人的資料都看了一遍。不是通過什么特殊渠道,就是公開的信息,新聞報道、表彰通報、內部刊物等等,簡正初的名字出現頻率最高,幾乎每一起大案的通稿里都有他。,三督,破案速度在全國范圍內都是出了名的快。
季攸寧查過他的破案記錄,從入警到現在,經手的大案要案不下二十起,破案率接近百分之百。有些案子,從案發(fā)到抓捕,他只用了不到一周。
一周。
季攸寧盯著這個時間看了很久。
父母的案子,七年了,什么都沒查出來。
不是因為不想查,是因為查不到。他沒有權限,沒有人脈,沒有門路。他能做的就是在***息里翻來翻去,翻到的東西都是警方已經公布過的旅游地車禍,認定為意外,賠了季攸寧一筆錢,然后結案。
但江尋說不是意外。
十四歲的江尋,攥著他的衣角說:“哥,我覺得叔叔阿姨的車禍有問題,可能是人為的。”
一個十四歲的孩子,憑什么這么說?
季攸寧問過江尋。江尋只說了一句“我就是覺得”,然后就不再說了。季攸寧沒追問,因為他知道江尋的性格,不想說的時候,誰也問不出來。
但他信江尋,因為那是他唯一的家人。
所以他需要一個能幫他查這件事的人。
一個破案快、腦子好、有權限、而且愿意幫他的人——簡正初。
不是求他幫忙。是跟他處成兄弟。是讓他覺得季攸寧是個值得交的朋友,是讓他主動愿意幫這個忙。季攸寧不需要簡正初專門去查,只要簡正初在查別的案子的時候,順手看到什么,順嘴提一句,就夠了。
這是一盤棋。
季攸寧一步一步地算好了。
至于“讓簡正初幫忙介紹女朋友”這件事,是順帶的。
技偵支隊的陳知意,確實長得好看,笑起來有酒窩,季攸寧第一次在合影里看到的時候就多看了兩眼。但這只是“順便”。如果簡正初能幫忙介紹,那最好;如果不能,也無所謂。他現在的重心不是談戀愛,是查清父母死亡的真相。
他很久沒有對誰心動過。
也不確定自己還有沒有心動這個功能。
所以陳知意這件事,他放在了“可有可無”的籃子里。
但簡正初不知道。
在簡正初看來,季攸寧就是一個為了追姑娘、每天給人做早飯的戀愛腦藝術家,而季攸寧確實喜歡陳知意,這點足以模糊自己的目的。
而這份“喜歡”對季攸寧有利,簡正初再聰明也看不出來。
一個“為了追姑娘才接近你”的人,比一個“為了查案才接近你”的人,安全得多,也自然得多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。
唯一的變量是簡正初本人。
他來之前看過簡正初的照片。照片里的簡正初穿著警服,站得筆直,表情嚴肅,看起來是那種不好接近的類型。
但真人完全不一樣。
真人比照片高,比照片瘦,比照片邋遢。皺巴巴的夾克,沒系好的鞋帶,胡茬三天沒刮的樣子,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打了兩拳。整個人靠在窗框上抽煙,像一株快死了但還沒死透的植物。
但那雙眼睛不一樣。
簡正初看他的時候,眼睛里有一種很淡的、但很銳利的光。像是不動聲色地把他從頭到腳拆了一遍,又裝了回去。
季攸寧忽然有點緊張。
他很久沒緊張過了。
他伸出手,說:“簡隊,久仰。”
聲音很穩(wěn)。他對自己很滿意。
簡正初握住他的手,笑了一下。那只手很大,骨節(jié)分明,指腹有繭,是常年握筆和敲鍵盤磨出來的。握手的時候,簡正初的手指微微收緊了半秒,像是在掂量他的分量。
季攸寧心想:這個人不好糊弄。
他喜歡不好糊弄的人。
接下來的事情,季攸寧覺得自己發(fā)揮得還不錯。調侃簡正初“過年忙不忙”,看他在辦公室里那盆快死的綠蘿,跟著他轉遍了整個刑偵支隊。他問了很多問題——有些是真想知道,有些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他“有點東西”。
他想讓簡正初記住他。
不是為了別的,就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“這人還行,可以交個朋友”。
但當他的手勾住簡正初下巴的時候,事情好像有點偏離計劃了。
他不記得自己為什么要做這個動作。
可能是習慣。他平時跟人相處,喜歡用這種方式試探對方的邊界。你退,他就進;你進,他就退。像下棋一樣,每一步都在看對方的反應。
但簡正初沒退。
他往前湊了半寸。
季攸寧的手指觸到了他的皮膚,下巴上的胡茬有點扎手,但皮膚是溫熱的。那一瞬間,季攸寧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快了半拍。
他不喜歡這種感覺。
這種“計劃外”的感覺。
他松開手,插回兜里,從桌面上跳下來。
“走吧,”季攸寧說,“帶我看看你們支隊的‘素材’。”
聲音還是穩(wěn)的。
他很滿意。
當天晚上,季攸寧回到家,江尋已經做好了晚飯。
江尋今年十九歲,在本市的重點大學讀計算機專業(yè),本碩連讀,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。他瘦瘦高高的,氣質干凈,話不多,但做事很妥帖。季攸寧加班的時候,他會把飯菜保溫;季攸寧心情不好的時候,他會安靜地待在一邊,不打攪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上輩子大概是做了什么好事,才能有這樣一個弟弟。
雖然一開始他并不這么想。
七年前,父母把江尋和帶回家的時候,他剛考上大學。他以為自己考上大學的“獎勵”就是這個新弟弟,內心別扭了好一陣子。但那個暑假,他發(fā)現江尋不像他想象的那樣頑劣。不吵不鬧,不惹事,還會在他畫畫的時候安靜地坐在旁邊看,一看就是一下午。
直到這個弟弟拿著小蛋糕說要分他一半的時候,他開始覺得,這個弟弟還行。
后來父母出事,江尋沒哭,但能看出很難過,季攸寧緊緊抱著江尋,兩個人相依為命。從那天起,江尋就不再是“父母收養(yǎng)的孩子”了,是他的家人。
“哥,今天怎么樣?”江尋把飯菜端上桌,問了一句。
“還行,”季攸寧洗手坐下,“認識了一個**。”
“什么樣的**?”
“吊兒郎當的,”季攸寧想了想,“但腦子好使。”
江尋給他盛了一碗湯,沒說話。
季攸寧喝了一口湯,忽然想起來:“對了,你們學校有沒有好看的女生?”
江尋的動作頓了一下,很輕很輕,輕到季攸寧沒注意到。
“怎么了?”江尋問。
“沒什么,”季攸寧說,“技偵支隊有個姑娘,長得挺好看的,我想讓那個**幫忙介紹。”
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隨意,像是在說“今天天氣不錯”。因為這件事對他來說,確實很隨意。能成最好,不成拉倒。
江尋低下頭,繼續(xù)吃飯。
“挺好的,”他說,“哥,你早該找了。”
季攸寧沒注意到江尋說話的時候沒有看他。
他正在想明天的計劃。
宣傳片要拍,但那只是借口。主要的是要讓簡正初覺得他是“自己人”。他觀察過了,簡正初這個人,吃軟不吃硬。你求他辦事,他不一定答應;但你跟他混熟了,他覺得你是自己人,不用你開口他就會幫你。
所以他要跟簡正初混熟。
怎么混熟?
季攸寧想了很久,想到了一個辦法。
做飯。
他擅長做飯。父母去世以后,雖然有一大筆賠償金,但他沒工作,火化、安葬、給自己和江尋交了學費,就沒剩多少了,接下來他和江尋靠著父親去世后的撫恤金過日子,外面的飯?zhí)F,他學會了做飯。一開始做得很難吃,江尋皺著眉頭也吃完了,后來慢慢好了,再后來就越來越好了。
而且他在政委那里問過,簡正初單身,但家庭和睦,這樣一個人,他會想要一個家,一個安穩(wěn)過日子的家,就像是**媽一樣。第一次見面也就觀察過了,簡正初辦公桌上有餅干、空煙盒、沒洗的馬克杯,但沒有任何帶飯的痕跡。這個人要么吃食堂,要么不吃。
不吃早飯又單身的人,最容易用早飯收買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。
于是他開始每天五點半起床,做飯,裝盒,趕在八點前到刑偵支隊。
第一天,他觀察簡正初吃第一口時的表情——眉頭微微皺了一下,然后松開了,然后筷子動得快了。這是“好吃”的反應。
第二天,簡正初吃完以后說了一句“今天的餅不錯”。這是“開始期待”的信號。
第三天,簡正初沒等他開口,自己主動問:“今天吃什么?”這是“形成習慣”的標志。
季攸寧在心里給自己的計劃打了滿分。
唯一的問題是——他好像有點享受這個過程。
不是享受“計劃順利執(zhí)行”,而是享受每天早上推門進去的時候,簡正初抬起頭看他的那個表情。那種有點不耐煩、又有點期待的表情,像一只被喂熟了的野貓,明明想吃你手里的東西,但非要裝作“我就是順便看一眼”。
季攸寧告訴自己:這是因為計劃需要。你需要跟他搞好關系,所以你必須每天來。你享受這個過程,是因為你享受“計劃順利”的成就感。
不是因為別的。
絕對不是。
第五天,周五。
季攸寧做了蝦粥,剝了蝦殼,放了干貝和姜絲。他把粥裝進保溫盒的時候,江尋站在廚房門口看了他一眼。
“哥,”江尋說,“你對那個**,是不是太好了?”
“計劃需要,”季攸寧蓋上蓋子,“打好關系,以后有事好開口。”
“什么事?”
季攸寧沉默了一秒。
“以后再說。”
他沒跟江尋提過調查父母車禍的事。不是不信任,是不想讓江尋再摻和進來。江尋已經夠苦了,十二歲就沒了父母,十四歲又沒了養(yǎng)父母,跟著自己這個養(yǎng)兄相依為命。他不想讓江尋再碰那些血淋淋的東西,這對江尋不公平。
江尋看著他,沒再問。
那天早上,簡正初終于問了。
“季老師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
季攸寧知道自己等的機會來了。
他把保溫盒放下,手**兜里。這是他思考時的習慣動作,手插兜的時候,他會覺得更安全、更從容。
但簡正初的問題,比他預想的來得早。
他本來打算再過一段時間,等關系再熟一點,再找個合適的時機,比如一起喝酒的時候,比如簡正初幫他介紹完對象之后,順嘴提一句“我爸媽以前也是**,后來出車禍走了”,看看簡正初的反應。
但現在簡正初直接問了。
他需要一個理由。
一個讓簡正初不會起疑的理由。
一個讓簡正初覺得“哦,原來如此”的理由。
他想了零點幾秒,然后開口了。
“簡隊,你們樓下的技偵,是不是有個女文員?”
他故意先問“是不是”,而不是直接說“我喜歡她”。這樣如果簡正初說“不認識”或者“不知道”,他還有回旋的余地。
但簡正初認識。
“陳知意?”
季攸寧點了點頭。
他發(fā)現自己的心跳比平時快了一點。不是因為提到陳知意,而是因為他瞞了一些事情。
他不是一個擅長演戲的人。
就算這件事是真的,狐貍的偽裝讓他看起來不好惹罷了。
“我喜歡她,”他說,“你能不能幫我介紹一下?”
聲音很穩(wěn),季攸寧很滿意。
簡正初愣了一下。
那一瞬間很短,但季攸寧捕捉到了。簡正初的眼睛里有什么東西閃了一下——不是驚訝,不是猶豫,是一種更復雜的東西,像是有什么東西在他心里碎了一地,但他臉上什么都沒表現出來。
然后簡正初笑了,笑得很大聲。
“哦——原來這幾天又是帶飯又是拍宣傳片的,是為了這個啊?”
季攸寧點頭。
他有點心虛,但沒表現出來。
簡正初開始討價還價,問了一堆問題,什么“你怎么不直接去找她我憑什么給你介紹”。季攸寧一一回答,搬出了周懷安的名號,說了“你是個小領導,還是個帥哥”這種話,他知道簡正初吃這套,這種人嘴上不在乎,但其實挺吃夸獎的。
最后簡正初答應了。
季攸寧說“謝了”的時候,是真的在謝。
不是因為簡正初答應幫忙介紹——那本來就是順帶的。是因為簡正初沒有讓他難堪。這個人明明可以調侃他、拒絕他、或者開出更過分的要求,但簡正初沒有。他只是嬉皮笑臉地說了幾句,然后就答應了。
季攸寧走出辦公室的時候,步子比平時快了一點。
他不喜歡欠人情。
但他覺得,欠簡正初一個人情,好像也沒那么難受。
當天下午,簡正初把陳知意的微信名片發(fā)過來了。
季攸寧秒回了“收到”,然后加了一句“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”。
他看著陳知意的微信頭像——一只橘貓,圓臉,懶洋洋地趴在沙發(fā)上。
他點進去,翻了翻朋友圈。
沒有三天可見,都是日常。今天做了什么飯,周末去了哪里玩,偶爾發(fā)一張**,扎著馬尾,戴著圓框眼鏡,笑起來確實有酒窩。
挺好的姑娘。
季攸寧想:我應該會喜歡她吧?
他說“應該”,是因為他不太確定。
他不太確定自己現在還有沒有“喜歡一個人”的能力。父母去世以后,他好像把所有的感情都封存起來了,只剩下“照顧江尋畫畫賺錢查真相”這四件事。他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么感覺。大學時那個女朋友追他的時候,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的,但分手以后,他也沒有多難過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想找對象,還是覺得“到了該找對象的年紀”。
但陳知意笑起來很好看。
這就夠了。
季攸寧放下手機,走到畫布前。
那幅灰藍色的海還在那里,那個走向深海的背影還在那里。
他拿起畫筆,調了一點暖色,在背影的肩膀上加了一道光。
不是改變了方向。
只是讓畫面不那么冷了。
他畫完這一筆,看了看手機。簡正初的對話框還開著,最后一條消息是季攸寧發(fā)的“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”,簡正初沒有回復。
季攸寧盯著那個“已讀”看了幾秒。
已讀不回。
他笑了一下,把手機扣在桌上。
這個人。
他想起簡正初今天看他的眼神——那種“有什么東西碎了”的眼神。
他不確定那是什么。
但他隱隱覺得,簡正初對他的好感,可能不只是“兄弟”那種。
這有點麻煩。
因為他不需要簡正初喜歡他。他需要簡正初信任他,把他當朋友,當兄弟,當可以兩肋插刀的那種人。
但“喜歡”這種東西,太不可控了。
季攸寧靠在椅背上,手**兜里,看著天花板。
他想: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。
反正他的最終目的,不是簡正初。
是真相。
是七年前那條路上,那場不該發(fā)生的車禍。
季攸寧查過他的破案記錄,從入警到現在,經手的大案要案不下二十起,破案率接近百分之百。有些案子,從案發(fā)到抓捕,他只用了不到一周。
一周。
季攸寧盯著這個時間看了很久。
父母的案子,七年了,什么都沒查出來。
不是因為不想查,是因為查不到。他沒有權限,沒有人脈,沒有門路。他能做的就是在***息里翻來翻去,翻到的東西都是警方已經公布過的旅游地車禍,認定為意外,賠了季攸寧一筆錢,然后結案。
但江尋說不是意外。
十四歲的江尋,攥著他的衣角說:“哥,我覺得叔叔阿姨的車禍有問題,可能是人為的。”
一個十四歲的孩子,憑什么這么說?
季攸寧問過江尋。江尋只說了一句“我就是覺得”,然后就不再說了。季攸寧沒追問,因為他知道江尋的性格,不想說的時候,誰也問不出來。
但他信江尋,因為那是他唯一的家人。
所以他需要一個能幫他查這件事的人。
一個破案快、腦子好、有權限、而且愿意幫他的人——簡正初。
不是求他幫忙。是跟他處成兄弟。是讓他覺得季攸寧是個值得交的朋友,是讓他主動愿意幫這個忙。季攸寧不需要簡正初專門去查,只要簡正初在查別的案子的時候,順手看到什么,順嘴提一句,就夠了。
這是一盤棋。
季攸寧一步一步地算好了。
至于“讓簡正初幫忙介紹女朋友”這件事,是順帶的。
技偵支隊的陳知意,確實長得好看,笑起來有酒窩,季攸寧第一次在合影里看到的時候就多看了兩眼。但這只是“順便”。如果簡正初能幫忙介紹,那最好;如果不能,也無所謂。他現在的重心不是談戀愛,是查清父母死亡的真相。
他很久沒有對誰心動過。
也不確定自己還有沒有心動這個功能。
所以陳知意這件事,他放在了“可有可無”的籃子里。
但簡正初不知道。
在簡正初看來,季攸寧就是一個為了追姑娘、每天給人做早飯的戀愛腦藝術家,而季攸寧確實喜歡陳知意,這點足以模糊自己的目的。
而這份“喜歡”對季攸寧有利,簡正初再聰明也看不出來。
一個“為了追姑娘才接近你”的人,比一個“為了查案才接近你”的人,安全得多,也自然得多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。
唯一的變量是簡正初本人。
他來之前看過簡正初的照片。照片里的簡正初穿著警服,站得筆直,表情嚴肅,看起來是那種不好接近的類型。
但真人完全不一樣。
真人比照片高,比照片瘦,比照片邋遢。皺巴巴的夾克,沒系好的鞋帶,胡茬三天沒刮的樣子,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打了兩拳。整個人靠在窗框上抽煙,像一株快死了但還沒死透的植物。
但那雙眼睛不一樣。
簡正初看他的時候,眼睛里有一種很淡的、但很銳利的光。像是不動聲色地把他從頭到腳拆了一遍,又裝了回去。
季攸寧忽然有點緊張。
他很久沒緊張過了。
他伸出手,說:“簡隊,久仰。”
聲音很穩(wěn)。他對自己很滿意。
簡正初握住他的手,笑了一下。那只手很大,骨節(jié)分明,指腹有繭,是常年握筆和敲鍵盤磨出來的。握手的時候,簡正初的手指微微收緊了半秒,像是在掂量他的分量。
季攸寧心想:這個人不好糊弄。
他喜歡不好糊弄的人。
接下來的事情,季攸寧覺得自己發(fā)揮得還不錯。調侃簡正初“過年忙不忙”,看他在辦公室里那盆快死的綠蘿,跟著他轉遍了整個刑偵支隊。他問了很多問題——有些是真想知道,有些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他“有點東西”。
他想讓簡正初記住他。
不是為了別的,就是為了讓簡正初覺得“這人還行,可以交個朋友”。
但當他的手勾住簡正初下巴的時候,事情好像有點偏離計劃了。
他不記得自己為什么要做這個動作。
可能是習慣。他平時跟人相處,喜歡用這種方式試探對方的邊界。你退,他就進;你進,他就退。像下棋一樣,每一步都在看對方的反應。
但簡正初沒退。
他往前湊了半寸。
季攸寧的手指觸到了他的皮膚,下巴上的胡茬有點扎手,但皮膚是溫熱的。那一瞬間,季攸寧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快了半拍。
他不喜歡這種感覺。
這種“計劃外”的感覺。
他松開手,插回兜里,從桌面上跳下來。
“走吧,”季攸寧說,“帶我看看你們支隊的‘素材’。”
聲音還是穩(wěn)的。
他很滿意。
當天晚上,季攸寧回到家,江尋已經做好了晚飯。
江尋今年十九歲,在本市的重點大學讀計算機專業(yè),本碩連讀,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。他瘦瘦高高的,氣質干凈,話不多,但做事很妥帖。季攸寧加班的時候,他會把飯菜保溫;季攸寧心情不好的時候,他會安靜地待在一邊,不打攪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上輩子大概是做了什么好事,才能有這樣一個弟弟。
雖然一開始他并不這么想。
七年前,父母把江尋和帶回家的時候,他剛考上大學。他以為自己考上大學的“獎勵”就是這個新弟弟,內心別扭了好一陣子。但那個暑假,他發(fā)現江尋不像他想象的那樣頑劣。不吵不鬧,不惹事,還會在他畫畫的時候安靜地坐在旁邊看,一看就是一下午。
直到這個弟弟拿著小蛋糕說要分他一半的時候,他開始覺得,這個弟弟還行。
后來父母出事,江尋沒哭,但能看出很難過,季攸寧緊緊抱著江尋,兩個人相依為命。從那天起,江尋就不再是“父母收養(yǎng)的孩子”了,是他的家人。
“哥,今天怎么樣?”江尋把飯菜端上桌,問了一句。
“還行,”季攸寧洗手坐下,“認識了一個**。”
“什么樣的**?”
“吊兒郎當的,”季攸寧想了想,“但腦子好使。”
江尋給他盛了一碗湯,沒說話。
季攸寧喝了一口湯,忽然想起來:“對了,你們學校有沒有好看的女生?”
江尋的動作頓了一下,很輕很輕,輕到季攸寧沒注意到。
“怎么了?”江尋問。
“沒什么,”季攸寧說,“技偵支隊有個姑娘,長得挺好看的,我想讓那個**幫忙介紹。”
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隨意,像是在說“今天天氣不錯”。因為這件事對他來說,確實很隨意。能成最好,不成拉倒。
江尋低下頭,繼續(xù)吃飯。
“挺好的,”他說,“哥,你早該找了。”
季攸寧沒注意到江尋說話的時候沒有看他。
他正在想明天的計劃。
宣傳片要拍,但那只是借口。主要的是要讓簡正初覺得他是“自己人”。他觀察過了,簡正初這個人,吃軟不吃硬。你求他辦事,他不一定答應;但你跟他混熟了,他覺得你是自己人,不用你開口他就會幫你。
所以他要跟簡正初混熟。
怎么混熟?
季攸寧想了很久,想到了一個辦法。
做飯。
他擅長做飯。父母去世以后,雖然有一大筆賠償金,但他沒工作,火化、安葬、給自己和江尋交了學費,就沒剩多少了,接下來他和江尋靠著父親去世后的撫恤金過日子,外面的飯?zhí)F,他學會了做飯。一開始做得很難吃,江尋皺著眉頭也吃完了,后來慢慢好了,再后來就越來越好了。
而且他在政委那里問過,簡正初單身,但家庭和睦,這樣一個人,他會想要一個家,一個安穩(wěn)過日子的家,就像是**媽一樣。第一次見面也就觀察過了,簡正初辦公桌上有餅干、空煙盒、沒洗的馬克杯,但沒有任何帶飯的痕跡。這個人要么吃食堂,要么不吃。
不吃早飯又單身的人,最容易用早飯收買。
季攸寧覺得自己這個計劃很完美。
于是他開始每天五點半起床,做飯,裝盒,趕在八點前到刑偵支隊。
第一天,他觀察簡正初吃第一口時的表情——眉頭微微皺了一下,然后松開了,然后筷子動得快了。這是“好吃”的反應。
第二天,簡正初吃完以后說了一句“今天的餅不錯”。這是“開始期待”的信號。
第三天,簡正初沒等他開口,自己主動問:“今天吃什么?”這是“形成習慣”的標志。
季攸寧在心里給自己的計劃打了滿分。
唯一的問題是——他好像有點享受這個過程。
不是享受“計劃順利執(zhí)行”,而是享受每天早上推門進去的時候,簡正初抬起頭看他的那個表情。那種有點不耐煩、又有點期待的表情,像一只被喂熟了的野貓,明明想吃你手里的東西,但非要裝作“我就是順便看一眼”。
季攸寧告訴自己:這是因為計劃需要。你需要跟他搞好關系,所以你必須每天來。你享受這個過程,是因為你享受“計劃順利”的成就感。
不是因為別的。
絕對不是。
第五天,周五。
季攸寧做了蝦粥,剝了蝦殼,放了干貝和姜絲。他把粥裝進保溫盒的時候,江尋站在廚房門口看了他一眼。
“哥,”江尋說,“你對那個**,是不是太好了?”
“計劃需要,”季攸寧蓋上蓋子,“打好關系,以后有事好開口。”
“什么事?”
季攸寧沉默了一秒。
“以后再說。”
他沒跟江尋提過調查父母車禍的事。不是不信任,是不想讓江尋再摻和進來。江尋已經夠苦了,十二歲就沒了父母,十四歲又沒了養(yǎng)父母,跟著自己這個養(yǎng)兄相依為命。他不想讓江尋再碰那些血淋淋的東西,這對江尋不公平。
江尋看著他,沒再問。
那天早上,簡正初終于問了。
“季老師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
季攸寧知道自己等的機會來了。
他把保溫盒放下,手**兜里。這是他思考時的習慣動作,手插兜的時候,他會覺得更安全、更從容。
但簡正初的問題,比他預想的來得早。
他本來打算再過一段時間,等關系再熟一點,再找個合適的時機,比如一起喝酒的時候,比如簡正初幫他介紹完對象之后,順嘴提一句“我爸媽以前也是**,后來出車禍走了”,看看簡正初的反應。
但現在簡正初直接問了。
他需要一個理由。
一個讓簡正初不會起疑的理由。
一個讓簡正初覺得“哦,原來如此”的理由。
他想了零點幾秒,然后開口了。
“簡隊,你們樓下的技偵,是不是有個女文員?”
他故意先問“是不是”,而不是直接說“我喜歡她”。這樣如果簡正初說“不認識”或者“不知道”,他還有回旋的余地。
但簡正初認識。
“陳知意?”
季攸寧點了點頭。
他發(fā)現自己的心跳比平時快了一點。不是因為提到陳知意,而是因為他瞞了一些事情。
他不是一個擅長演戲的人。
就算這件事是真的,狐貍的偽裝讓他看起來不好惹罷了。
“我喜歡她,”他說,“你能不能幫我介紹一下?”
聲音很穩(wěn),季攸寧很滿意。
簡正初愣了一下。
那一瞬間很短,但季攸寧捕捉到了。簡正初的眼睛里有什么東西閃了一下——不是驚訝,不是猶豫,是一種更復雜的東西,像是有什么東西在他心里碎了一地,但他臉上什么都沒表現出來。
然后簡正初笑了,笑得很大聲。
“哦——原來這幾天又是帶飯又是拍宣傳片的,是為了這個啊?”
季攸寧點頭。
他有點心虛,但沒表現出來。
簡正初開始討價還價,問了一堆問題,什么“你怎么不直接去找她我憑什么給你介紹”。季攸寧一一回答,搬出了周懷安的名號,說了“你是個小領導,還是個帥哥”這種話,他知道簡正初吃這套,這種人嘴上不在乎,但其實挺吃夸獎的。
最后簡正初答應了。
季攸寧說“謝了”的時候,是真的在謝。
不是因為簡正初答應幫忙介紹——那本來就是順帶的。是因為簡正初沒有讓他難堪。這個人明明可以調侃他、拒絕他、或者開出更過分的要求,但簡正初沒有。他只是嬉皮笑臉地說了幾句,然后就答應了。
季攸寧走出辦公室的時候,步子比平時快了一點。
他不喜歡欠人情。
但他覺得,欠簡正初一個人情,好像也沒那么難受。
當天下午,簡正初把陳知意的微信名片發(fā)過來了。
季攸寧秒回了“收到”,然后加了一句“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”。
他看著陳知意的微信頭像——一只橘貓,圓臉,懶洋洋地趴在沙發(fā)上。
他點進去,翻了翻朋友圈。
沒有三天可見,都是日常。今天做了什么飯,周末去了哪里玩,偶爾發(fā)一張**,扎著馬尾,戴著圓框眼鏡,笑起來確實有酒窩。
挺好的姑娘。
季攸寧想:我應該會喜歡她吧?
他說“應該”,是因為他不太確定。
他不太確定自己現在還有沒有“喜歡一個人”的能力。父母去世以后,他好像把所有的感情都封存起來了,只剩下“照顧江尋畫畫賺錢查真相”這四件事。他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么感覺。大學時那個女朋友追他的時候,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的,但分手以后,他也沒有多難過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想找對象,還是覺得“到了該找對象的年紀”。
但陳知意笑起來很好看。
這就夠了。
季攸寧放下手機,走到畫布前。
那幅灰藍色的海還在那里,那個走向深海的背影還在那里。
他拿起畫筆,調了一點暖色,在背影的肩膀上加了一道光。
不是改變了方向。
只是讓畫面不那么冷了。
他畫完這一筆,看了看手機。簡正初的對話框還開著,最后一條消息是季攸寧發(fā)的“明天給你帶蟹粉小籠”,簡正初沒有回復。
季攸寧盯著那個“已讀”看了幾秒。
已讀不回。
他笑了一下,把手機扣在桌上。
這個人。
他想起簡正初今天看他的眼神——那種“有什么東西碎了”的眼神。
他不確定那是什么。
但他隱隱覺得,簡正初對他的好感,可能不只是“兄弟”那種。
這有點麻煩。
因為他不需要簡正初喜歡他。他需要簡正初信任他,把他當朋友,當兄弟,當可以兩肋插刀的那種人。
但“喜歡”這種東西,太不可控了。
季攸寧靠在椅背上,手**兜里,看著天花板。
他想: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。
反正他的最終目的,不是簡正初。
是真相。
是七年前那條路上,那場不該發(fā)生的車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