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比她自己以為的要早得多。
他到知青點的第一天,是村里的老支書接的。從公社到村里要走四十分鐘的土路,老支書一路走一路介紹村里的情況,哪個生產隊人最多,哪塊地最不好種,哪家養(yǎng)的豬最肥。他聽著,偶爾應一聲,腦子里在記路。
走過打谷場的時候,他看到了一個姑娘。
她蹲在打谷場邊上,面前放著一盆衣服,正在搓衣板上用力地搓一件深藍色的褂子。胳膊上全是肥皂泡,袖子擼到了肩膀,露出一截被太陽曬成小麥色的手臂,圓潤的,結實的,像剛從地里***的蘿卜,帶著泥土洗干凈之后的那種新鮮勁兒。
她搓得很用力,整個人隨著搓的動作一晃一晃的,馬尾在腦后甩來甩去。她旁邊蹲著另一個姑娘,在跟她說什么,她聽了之后笑得很大聲,笑聲像是從嗓子里掙脫出來的,帶著一股不管不顧的痛快。
老支書順著他的目光看了一眼:“那是老伍家的二閨女,叫小麥。干活一把好手,就是太鬧了。”
霍沉舟沒說話,把目光收了回來。
但他記住了。不是刻意記的,是那個笑聲自己鉆進來的,像一根羽毛落到了水面上,沒有聲音,但水紋一圈一圈地蕩開,收不住。
他在知青點安頓下來之后,很快就發(fā)現,那個笑聲無處不在。不是她無處不在,是她這個人有一種讓人很難忽略的存在感。她走路快,步子大,風風火火的,像一陣隨時會刮過來的風。她說話聲音不算大,但她笑起來的時候,整個打谷場都能聽到。她干活不惜力,割麥子比隊里有些男勞力還快,收工的時候她走在隊伍最后面,邊走邊哼歌,調子不怎么準,但她哼得很開心,好像累了一天這件事完全不值得在意。
她跟他見過的所有姑娘都不一樣。他說不好到底哪里不一樣。也許是她的眼睛太亮了,亮得不像在這個村子里待了十八年的人該有的亮度。也許是她的笑聲太大了,大到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姑娘該有的笑聲。也許是她蹲在打谷場上搓衣服的時候,肥皂泡飛起來落在她頭發(fā)上,她不知道,頂著一頭肥皂泡繼續(xù)笑,那個樣子讓他覺得,這個世界大概沒有那么糟。
但這不是他喜歡上她的理由。或者說,他當時并不知道這就是開始的開始。他只知道,來了這個村子三天,他把大部分人的名字和臉對上了號,但只有她的名字,他不用記。伍小麥。小麥。他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就想,她爹媽真會起。她就像一株小麥,不是地里最高的那一株,不是最綠的那一株,但風吹過來的時候,她晃動的那個幅度,剛好落在你眼睛最舒服的位置上。
四
事情是從一把野花開始變的。
那天伍小麥在地里拔草,拔到田埂邊上的時候,看到霍沉舟蹲在渠溝旁邊,手里拿著一把剛摘的野花。不是什么名貴的花,就是路邊隨處可見的那種小雛菊,白色的花瓣,**的花心,細細的桿子,一大把攏在一起還挺好看。
他看到她過來,站起來,把花遞了過去。
“給你的。”
伍小麥看了看花,又看了看他。
“給我干嘛?”
“你上次教我握鐮刀,我還沒謝你。”
“那你謝過了。”
“那是口頭謝的。這是實物。”他說,語氣很認真,好像在說什么正經事。
伍小麥接過那把野花,花桿子濕漉漉的,沾著渠溝里的水珠。她低頭聞了一下,沒什么香味,就是草葉子混著泥土的味道,但她的心跳快得不講道理。
“這花路邊到處都是,”她說,“你隨便摘一把就說謝我,也太便宜了。”
他看著她,陽光落在他臉上,他瞇了一下眼。
“那下次換別的。”
不是疑問句,是陳述句。
伍小麥把花帶回家了,插在一個用完的罐頭瓶子里,放在窗臺上。**看到了,問誰給的,她說路上撿的。**看了一眼那個罐頭瓶子,又看了一眼她泛紅的耳朵根,什么都沒說,笑了。
第二天,霍沉舟在地里干活的時候,從口袋里掏出一個東西遞給她。
是一塊石頭。不大,橢圓形,表面光滑,顏色是淺淺的粉色,像春天桃花瓣被碾碎了的顏色。
“這是什么?”伍小麥問。
“雨花石。我從北京帶
小說簡介
金牌作家“姜糖半兩”的優(yōu)質好文,《原著說女主不是我》火爆上線啦,小說主人公伍小麥霍沉舟,人物性格特點鮮明,劇情走向順應人心,作品介紹:一伍小麥第一次見到霍沉舟,是在1975年夏天的麥田里。她正在割麥子,腰彎得快貼到地面了,鐮刀揮出去的時候帶起一片麥稈碎屑,碎屑飛進眼睛里,她直起身揉眼睛,揉得眼淚直流。等她睜開眼,發(fā)現麥壟對面站著一個人。白襯衫,袖子卷到手肘,領口解開兩顆扣子,露出鎖骨下面一小截被太陽曬過的皮膚。他很高,站在這片金黃色的麥田里像一棵突然長出來的白楊樹,干凈得不像是該出現在這里的東西。“你好,我問一下,知青點怎么走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