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沈念,嫁給陸景琛那天,滿城煙花。
媒體說這是本世紀最盛大的婚禮,陸氏集團太子爺迎娶沈家千金,郎才女貌,門當戶對。頭版頭條刊登著我們的婚紗照,他攬著我的腰,眉眼溫柔,像極了愛情的模樣。
沒人知道婚禮前夜,他在電話里對我說:“沈念,你記住,你欠沈聽晚一條命。這輩子,你替她活。”
我說好。
然后穿上沈聽晚最愛的婚紗款式,嫁給了她本該嫁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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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替身
陸景琛的書房里有一整面墻的照片。
不是我的。
全是沈聽晚。
她穿白裙子的、她彈鋼琴的、她在櫻花樹下回眸的、她躺在病床上蒼白的、她墓碑前最后一場落雨的。
沒有一張是我。
結婚三年,我每天都會進這間書房打掃。陸景琛不允許傭人碰這些東西,只允許我來。他說:“你是她的妹妹,這些回憶,你應該替我保管好。”
妹妹。
同父異母的妹妹。
沈聽晚是我爸前妻的女兒,比我大兩歲。三年前那場車禍,她推開陸景琛,自己被撞成植物人,在ICU躺了四十七天,最后沒救回來。
她死后三個月,我爸讓我嫁給陸景琛。
說是“補償”。
陸家需要一個沈家的女兒來維系兩家的商業聯姻,而沈家需要陸家的資金來填補我爸**欠下的窟窿。沈聽晚死了,就由我頂上。
我媽跪在地上求我答應。她說:“念念,你姐姐是為了救景琛才死的,你嫁過去,就當替你姐姐還這個恩情。”
我說好。
然后退掉了出國留學的offer,收起了所有關于天文學的夢想,搬進陸景琛的別墅,開始學著做沈聽晚。
她用香奈兒五號,我就扔掉自己用了三年的橘子味香水。
她愛吃法餐,我就記住了全城每一家米其林餐廳的訂位電話。
她習慣睡前喝半杯溫牛奶,我每晚準時端到陸景琛手邊——盡管我自己乳糖不耐受,聞到奶味就想吐。
三年里,陸景琛叫我“念念”的次數屈指可數。
他通常叫我——“聽晚”。
喝醉的時候叫,半夜驚醒的時候叫,偶爾在客廳沙發上打盹,我給他蓋毯子,他會突然抓住我的手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