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人家都叫我王小花。
一開始,我以為自己從出生的那天起,就叫這個名字。
王小花就是我,我就是王小花。
人不能,至少不應該,自己討厭自己。
所以接受了王小花這個名字,順其自然地接受著王小花的人生。
接受屬于王小花的一切。
所以,那個男人打我的時候,我老老實實地洗衣服。
那個女人罵我沒用的時候,我安安靜靜地做飯。
當他們抱著弟弟坐在飯桌上吃飯時,我規規矩矩地跟阿黃一起享用我的食物。
鄰居大娘來家里的時候,偷偷跟我說這樣是不對的,哪有這樣的父母,沒有父母是這樣對孩子的。
我卻沒覺得哪里不對,從我有記憶以來,日子都是這樣過來的。
一天一天過來了,好像也沒有什么不對。
后來,弟弟開始去鎮子上上學。
放學時他會帶一些畫著好看插圖的課本回來,他并不喜歡上學,課本總是亂丟。
我幫他收拾屋子的時候,不小心看過那些課本。
我不認識課本里面的字,但是我很喜歡里面的圖片。
有各種造型的房子、美麗的花朵、可愛的動物,還有笑容可掬的男孩女孩們,他們身上穿著我從來沒有看到過的衣服,有些奇奇怪怪的,但都很好看。
還有些圖片里,爸爸媽媽會一起牽著可愛的小女孩,開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我感到很神奇,這些是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。
原來,女孩也可以在父母面前笑得很開心。
不過,這些都是別人的事情,王小花看看就可以。
畢竟日子并沒有因為這些漂亮的圖片產生任何變化,我依舊小心翼翼地過著屬于王小花的生活。
除了跟他們一起下地干活,那對夫妻平時不允許我獨自出門,尤其是明令禁止我不可以一個人去鎮子上。
他們說,外面經常有人販子盯著,看到落單的女孩就會抓走,然后挖走我的心肝脾肺腎,換給生病的有錢人家小孩。
我不知道為什么生病的有錢人家小孩需要我的心肝脾肺腎,也不害怕人販子,但也不敢單獨出門,因為被發現了就要挨打。
況且,家里面有很多事情要做,我平時根本沒有時間出門。
早上家里的公雞打鳴之后我就要起床,喂雞、喂豬、做早飯。
早飯后要洗碗,這是一項有風險的活兒,我得打起精神好好做。
有次我不小心打碎了一個碗,胳膊被男人的旱煙桿兒抽了十幾下,疼得好一段時間晚上都睡不著覺。
我很記打,自從那次以后,再也沒有打碎過任何一個碗。
雖然被打的理由可以有很多,但是慢慢地,我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,哪些事情不可以做。
也明白了什么時候必須要說話,什么時候不應該說話,這樣就可以主動避開一些打罵。
雖然因為需要注意到地方實在太多,很多時候我還是會因為忘記學到的東西而受到懲罰,但是沒關系,什么事情,一旦習慣了,接受起來就容易得多。
有時候我會偷偷比較兩次被打之間哪一場更疼一些。
如果這一次挨打沒有上一次疼,那就是這次運氣挺好的。
又或者如果上一次是被打,而這一次只是被罵,還會開心上一小會兒。
除了洗衣做飯、照顧家里的牲畜,我還跟女人學會了做鞋子。
開始是做弟弟的小鞋子,然后是男人和女人的,最后是給鎮上的加工廠的。
那個女人說,只要我多做點鞋子,弟弟上學就順利些,等他考上大學,我們的日子就會好起來。
于是,只要能擠出一點時間,我都在做鞋子。
可是有一天,弟弟指著我的鼻子說“你就是我們家里的**。”
我問他**是什么意思,他又說我沒文化。
雖然我不知道**是什么意思,但我知道他肯定是在罵我。
我有些生氣,不是因為他罵我,而是因為我沒文化。
于是破天荒,我趁旁邊沒人,告訴他:“你學文化的錢有一部分是我做鞋子掙回來的,如果我不做鞋子了,你就會跟我一樣,成為一個沒有文化的人。”
弟弟生氣了,在外人面前也不再喊我姐姐。
我那時很介意這件事情,因為好像連最明確的身份都失去了,但也沒有其他辦法去,只能更努力地做鞋子。
弟弟卻并沒有因此對我好一些,只是自從知道我做的鞋子能拿去鎮上換錢后,晚上寫作業的時候,會允許坐在他旁邊做鞋子。
每做好五雙鞋子,他就偷偷拿走一雙。
作為交換,他每晚教我認識三個字。
我最先認識的三個字,便是王小花。
我覺得這個名字挺好的,筆畫少,不像弟弟的王有鑫,那么難寫。
但弟弟說他的名字大氣有內涵,寓意著將來會大富大貴。
而王小花膚淺俗氣,一聽就是個沒有見識的鄉村土妞。
那是我第一次開始對王小花這個名字生出了一些反感。
沒人喜歡被別人首接否定自己。
我也一樣。
即使再沒有出息,也是會生氣的。
于是偷偷下定決心,王有鑫就是王有鑫,我才沒有什么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