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林硯,今年二十四歲。
大學畢業一年,沒房沒車沒存款,在大城市里活得像個透明人。房租到期那天,房東臨時漲租三百,我翻遍全身,連下個月的房租都湊不齊。站在人來人往的街頭,我第一次覺得,這座繁華的城市,根本沒有我的容身之處。
就在我走投無路,準備打包行李滾回老家時,一條**信息,突然彈進了我的手機。
****:兇宅試住員
薪資:日薪三千,住滿七天,全款結算。
要求:膽大、不信邪、獨居、無心臟病高血壓。
地址:城西區古槐路73號,聚福苑小區3棟1402。
備注:一旦入住,不得中途退出,違約賠付十萬。
日薪三千?
住七天,就能拿到兩萬一千塊?
我盯著屏幕,手指都在發抖。
我從小就不信鬼神,上學時宿舍講鬼故事,我從來都是睡得最香的那個。對我來說,世界上最恐怖的從來不是鬼,而是沒錢。
為了這筆錢,別說是兇宅,就算是墳墓,我都敢躺進去睡一晚。
我幾乎是立刻撥通了對方的電話。
電話那頭,是一個聲音沙啞、毫無情緒的男人,他只問了我三個問題:怕不怕鬼?能不能獨居?能不能遵守規則?
我全都回答“能”。
“好。”男人淡淡開口,“合同我放門口,簽字按手印,拿鑰匙,今天晚上八點前必須入住。記住,進宅之后,絕對遵守屋內所有規則,一條都不能破。破任何一條,后果自負。”
“后果自負?”我皺了皺眉,“什么意思?”
“你不需要知道。”男人語氣驟然變冷,“你只需要記住,想拿錢,就聽話;不聽話,死在里面,沒人負責。”
說完,電話直接掛斷。
我愣在原地,心里莫名升起一絲寒意。
可一想到那筆能救我命的錢,我還是咬了咬牙。
不就是住七天兇宅嗎?能有多可怕?
無非是死過人、鬧點動靜、有點晦氣。
我忍忍,七天就過去了。
拿到合同,我粗略看了一眼,內容和**信息一樣,只是最后一行小字,看得我頭皮發麻:
入住者自愿進入詭舍,生死與雇主無關,如發生意外,視為自愿放棄生命。
我猶豫了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