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第三個吻痕
十八歲那年,溫稚棠成了一個老男人的金絲雀。
老男人年紀大,其它地方卻不小。
秦覺在商場上雷霆手段,唯獨對她溫柔得不像話。
他有一個習慣,會在歡好后,吻她的鎖骨,從左到右,一下、兩下、三下。
第三個吻痕,最深。
像他這個人,表面溫柔,骨子里卻非要留下印記才肯罷休。
她被囚在這溫柔里,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。
七年,足夠她把“被愛”的錯覺,活成唯一的信仰。
可就在婚期將近時,他轉頭追起了那個連正眼都不給他的貧困女大學生。
追愛追得滿城皆知,甚至不惜將她捏造成惡毒“反派”,只為他和女大學生的感情升溫。
在第99次成為他們play的一環時,她看著女大學生鎖骨上的三個吻痕,忽然想起十八歲那年,他第一次吻她的時候,也是從左到右,一下、兩下、三下。
原來第三個吻痕,也最疼。
她將刀遞給他,語氣平靜。
“殺了我,或者放了我,你二選一。”
……
刀,被打落了。
溫稚棠整個人被秦覺拽進懷里,下一秒,天旋地轉,她被壓到了床上。
“我選第三個選項。”
他俯身下來,氣息噴在她的頸側。
“繼續關著你。”
她掙扎,他便扣得更緊。
“溫稚棠,”他咬著她的耳垂,聲音低沉,“七年了,你還想跑?”
她不說話,只是偏過頭去,閉上眼。
他開始吻她。
從左到右,一下,兩下,三下。
第三個吻痕,最疼。
她睜著眼,看著頭頂的吊燈,看著窗外透進來的城市霓虹,看著這個困了她七年的房間。
他以為她在承受。
其實她只是在等。
等他盡興,等他睡去,等他放下防備。
刀被奪走了,沒關系。
她還有手機。
她還有那個號碼。
秦覺沒做到最后。
不是他好心放過了她,是因為他新包養的那個貧困女大去酒吧了。
他去抓雀兒了。
溫稚棠合攏好被撕開的真絲睡衣,躺在床上,望著天花板出神。
七年前,**集團資金鏈斷裂,為了換取秦氏的注資,父親逼她與秦覺聯姻。
她哭著說秦覺比她大十三歲。
父親說,大一點會疼人。
她被送進秦家那天,沒有婚禮,沒有戒指,只有秦覺站在門口等她。
他看著她的眼神毫不避諱,像在看一件終于到手的藏品。
“怕我?”他問。
她沒說話,眼淚在眼眶里打轉。
他笑了一下,側身讓她進去,“怕就對了。不怕,怎么聽話?”
言語是威脅的,可行為卻溫柔得不像話。
她鬧絕食,他就端著碗一口一口喂,喂完擦干凈她的嘴,說“下次不吃,我還喂”。
她把枕頭砸在他臉上,他撿起來拍拍灰,放回原位,說“砸累了就歇會兒,歇好了接著砸”。
她半夜偷偷往門口跑,被他捉回來,按在床上,卻沒動她。
“等你愿意。”他說。
她想去巴黎留學,他大力支持,為她打點好一切。
可在送她去機場的路上,不幸發生車禍,危急關頭,他用身體牢牢護住了她。
她毫發無損,他卻進了ICU。
她隔著玻璃看他,渾身插滿管子,心電監護儀滴滴地響。
那一刻她忽然害怕了,怕他死,怕他丟下她一個人。
他出院那天,她放棄了去巴黎,說“我不走了”。
他看著她,眼眶紅了一下,然后笑著揉她的頭,“傻子。”
都說愛人如養花,秦覺真的把她嬌養得很好。
好到她幾乎忘了,自己最初只是他買來的一盆花。
再美的花養了七年也看膩了,牡丹雖艷,但墻角的茉莉也別有一番風味。
夏琳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。
秦覺第一次提起她,是在飯桌上。
“資助了個學生,”他說,“成績挺好,家里困難。”
第二次,他說那女孩考上大學了,他親自送去的學校。
第三次,是她在商場偶遇。秦覺陪著一個女孩買衣服,手里拎著七八個袋子。女孩扎著高馬尾,穿著白T恤牛仔褲,素面朝天,卻神采飛揚。
像她十八歲的時候。
后來那女孩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。
秦覺的手機里開始有她的照片,秦覺的車上開始有她落下的發繩,秦覺的嘴里開始頻繁提起她的名字——夏琳,夏琳,夏琳。
他說那女孩像她。
他說不會影響她的秦**身份,婚禮照常舉行。
可加上今夜,這已經是他第100次拋下她,去找夏琳了。
鎖骨上第三個吻痕隱隱發燙。
窗外有車燈閃過,引擎聲漸行漸遠
那是秦絕的車。
開往夏琳所在的地方。
她閉上眼,忽然想起一句話。
開到荼靡花事了。
她是那盆開得太久的花。
花期過了,該謝了。
她摸出手機,按下一個號碼。
那頭接起,她啞聲道:
“我后悔了,你來接我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