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這次再也不放手
我當時掃了一眼就簽了。
翻到第二頁。
最下面有一行小字,是補充條款第三條。
「男方確認并同意: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,自愿放棄與女方所孕女嬰之一切父親**及義務,包括但不限于撫養權、探視權、命名權。」
女嬰。
我當時根本沒細看。
或者說,我壓根不在乎那上面寫的是什么。
我只想快點了結這件事。
我媽在旁邊催,簽完趕緊回來相親,對方是省城盛和集團的女兒。
我撥了鐘遠的電話。他是我大學同學,現在在律所做訴訟。
把事情講完。
電話那頭安靜了五秒鐘,然后他笑了。
「裴衍,你在法學院待了四年,簽文件不看條款?」
「你就說有沒有辦法吧。」
「沒有。協議合法有效。人家寫的是女嬰,人家生的是男孩。你這二十萬買了個寂寞。」
他又補了一句:「而且就算走法律途徑主張親子關系,對方要是做了親子鑒定證明你是生父,你確實有**。但人家***,你拿什么?強制鑒定的前提條件你又不滿足。」
我把協議拍在桌上。
盯著那行小字看了很久。
江晚秋是學中文的。
她的文字功底我清楚。
這個條款不是寫錯了。
是她故意的。
3.
我跟江晚秋是大三認識的。
她在中文系,我在法學院。
圖書館三樓靠窗第二排,她固定坐那個位置。
每次都帶一個保溫杯,杯子上貼了張手寫的便利貼,內容隔幾天換一次。
有一次我路過看見上面寫著:今天也要做一個不被打敗的人。
字很好看,是那種認認真真一筆一畫寫的。
我在她對面坐了一個學期。
有天晚上圖書館閉館,下大雨。
她沒帶傘,站在門口臺階上踮著腳看天。
我把傘遞過去:「明天還給我就行。」
她第二天不僅還了傘,還在傘柄上系了一袋烘焙餅干。
自己做的。
上面也有張便利貼:謝謝傘,餅干如果不好吃請假裝好吃。
好吃的。
是真的好吃。
后來我開始每天買兩杯咖啡。一杯放她位置上。
她開始每隔兩三天給我帶吃的。
從來不多說什么。
有天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