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歲的側影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桐城一中的銀杏開始 泛黃。,筆尖在速寫本上游走。窗外是體育課的喧鬧,籃球撞擊地面的聲音規律地響起,但她屏蔽了所有雜音,視線穿過玻璃窗,鎖定在操場那個奔跑的身影上。。,陽光恰好穿過銀杏葉的縫隙,在他身上鍍了一層金邊。黎暮的手指微微一頓,鉛筆在紙上留下一個加深的印記——那是程曦手腕的弧度,她畫過無數次,熟悉得像自己的掌紋。“黎小暮!”,程曦帶著一身汗氣和陽光沖進來,徑直走到黎暮桌前,伸手去搶她的本子。“還給我!”黎暮慌忙去護,但程曦已經抽走了本子。,愣住了。,不是老師布置的靜物素描,也不是窗外的銀杏樹,而是一整頁的他——打籃球的他,趴在課桌上睡覺的他,站在***解題的他,低頭系鞋帶的他。鉛筆線條流暢而生動,連他笑時眼角的小細紋都捕捉到了。。體育委員趙磊在門口喊:“程曦,還打不打?不打了。”程曦頭也不回,目光還鎖在速寫本上。,伸手去搶:“程曦,還給我!”,她夠不著。十七歲的少年已經長到一米八二,黎暮只有一米六三,這個身高差讓她在搶奪中永遠處于劣勢。“畫得不錯。”程曦說,聲音里聽不出情緒。他合上本子,放回黎暮桌上,轉身從自己書包里抽出毛巾擦汗。……?
黎暮愣愣地看著他的背影。程曦回到座位上,擰開礦泉水瓶,仰頭喝水的喉結上下滾動。陽光從側面打過來,勾勒出他下頜線的弧度。黎暮的手指又開始發*——她想畫下這一刻。
“黎小暮。”程曦突然開口,沒回頭。
“啊~?”
“下個月我生日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黎暮小聲說。她當然知道,十月二十六日,天蝎座,程曦的每一個生日,從六歲到十七歲,她都沒有缺席過。
“我想要個禮物。”
“可以呀,你想要什么?”
程曦轉過頭,琥珀色的眼睛在陽光下近乎透明:“我想要一張我的畫像,正經的那種,不是速寫。”
黎暮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“你不是不喜歡拍照嗎?”她記得程曦從小就不愛拍照,每次兩家人聚會合影,他都找各種理由躲開。
“畫像和照片不一樣。”程曦說得很認真,“你畫的我,和別人拍的我,不一樣。”
放學鈴聲適時響起,打斷了黎暮來不及說出口的話。同學們開始收拾書包,教室里嘈雜起來。
“走了,我媽今天燒了排骨,讓你過去吃。”程曦把書包甩到肩上,動作利落帥氣。
黎暮嗯了一聲,慢慢整理書本。程曦已經走到門口,回頭看她:“快點,磨蹭什么。”
他總是這樣,走得快,等得也快。
從教室到校門,要穿過整個操場。九月的夕陽把天空染成橙紅色,程曦走在前面,影子被拉得很長。黎暮踩著他的影子走,這是她從小到大的習慣。
“黎小暮。”程曦突然停下,黎暮差點撞上他的背。
“干嘛?”
“你要考哪個大學?”
這個問題來得突然。他們才高三上學期,離高考還有大半年。
“不知道。”黎暮老實說,“可能會考美院吧,我想學服裝設計。”
程曦點點頭,繼續往前走,語氣隨意得像在討論晚飯吃什么:“那我考A大計算機系,A大旁邊就是美院,離得近。”
黎暮的腳步頓住了。
程曦走出幾步才發現她沒跟上,回頭:“又發什么呆?”
“你……你要考A大?”黎暮的聲音有點抖。A大是全國頂尖的大學,計算機系更是王牌專業,錄取分數線高得嚇人。
“怎么,不相信我?”程曦挑眉,少年人的驕傲寫在臉上。
“不是……”黎暮快步跟上,“只是A大太難考了。”
“難才有意思。”程曦笑了,夕陽在他眼睛里點燃兩簇小小的火苗,“黎小暮,我們要一起考到京市去,離開這個小地方,去看更大的世界。”
他說“我們”。
黎暮的心臟在胸腔里瘋狂跳動,像要蹦出來。她低下頭,怕程曦看見她通紅的臉。
“那你呢,你想去京市嗎?”程曦問。
“想。”黎暮輕聲說,“你去哪里,我就去哪里。”
這句話說得太輕,飄散在傍晚的風里。但程曦聽見了,他嘴角揚起一個淺淺的弧度,沒說話,只是放慢了腳步,讓黎暮能和他并肩。
兩家住對門,從***開始就是鄰居。程媽媽聽見開門聲,從廚房探出頭:“暮暮來啦?快去洗手,飯馬上好。”
“謝謝阿姨。”黎暮放下書包,輕車熟路地走進廚房幫忙端菜。
程媽媽燒的排骨很香,但黎暮吃得心不在焉。程曦坐在她對面,和程爸爸討論著物理競賽的事。他的手指修長,握筷子時指節微微凸起,指甲修剪得很干凈。
“暮暮,你多吃點,最近學習累,都瘦了。”程媽媽給她夾了塊排骨。
“謝謝阿姨。”
“對了,下個月小曦生日,你們打算怎么過?”程媽媽問。
程曦抬頭看黎暮:“黎小暮,你答應給我畫畫的,別耍賴。”
“我沒耍賴。”黎暮小聲反駁。
晚飯后,黎暮回家。推開自己家門時,她回頭看了一眼。程曦站在他家門口,手插在口袋里,正看著她。
“晚安,黎小暮。”
“晚安,程曦。”
門關上的瞬間,黎暮靠在門板上,聽見自己震耳欲聾的心跳聲。她跑回書桌前,翻開速寫本,找到下午畫程曦的那一頁,在角落里用最小的字寫下一句話:
“2008年9月16日,程曦說,我們要一起考到京市去。”
寫完,她又覺得不夠,在日期旁邊畫了個小小的太陽。
那天晚上,黎暮做了個夢。夢見她和程曦真的去了京市,走在陌生的街道上,梧桐葉落了一地。程曦走在前面,她跟在后面,踩著他的影子。然后程曦突然回頭,對她伸出手:“黎小暮,快點。”
她跑過去,牽住他的手。他的手很暖,掌心有薄繭,是常年打籃球留下的。
醒來時天還沒亮,黎暮睜著眼看著天花板,手指不自覺地蜷縮起來,仿佛那溫度還在掌心。
第二天是周六,黎暮起了個大早。程媽媽昨天給了她一罐自家腌的醬菜,讓她帶回家。她抱著玻璃罐,在程家門口猶豫了幾秒,才按下門鈴。
開門的是程曦,穿著睡衣,頭發亂糟糟的,顯然剛醒。
“早。”他側身讓她進來,“我媽去買菜了,我爸加班。”
黎暮把醬菜放進廚房,出來時,程曦已經癱在沙發上了。晨光從陽臺照進來,在他臉上投下睫毛的陰影。
“你昨晚沒睡好?”黎暮注意到他眼下的淡青色。
“刷題刷到兩點。”程曦閉著眼,聲音帶著剛睡醒的沙啞,“老張給了套競賽卷,**級的難度。”
黎暮在他旁邊的單人沙發上坐下,不知道該說什么。客廳里很安靜,只有墻上時鐘的滴答聲。程曦似乎真的困了,呼吸逐漸平穩。
黎暮悄悄從背包里拿出速寫本和鉛筆。
鉛筆在紙上摩擦,發出沙沙的輕響。程曦睡著的樣子很乖,平時總是蹙著的眉頭舒展開來,嘴唇微微抿著。黎暮畫得很慢,每一筆都小心翼翼,像是在完成一件神圣的儀式。
她畫他額前垂下的碎發,畫他高挺的鼻梁,畫他下巴上冒出的淡淡胡茬。十七歲的少年正在褪去青澀,輪廓日漸分明。
“畫好了嗎?”
程曦突然開口,黎暮嚇得手一抖,鉛筆在紙上劃出一道多余的線條。
“你……你沒睡著?”
“睡了,又醒了。”程曦睜開眼,琥珀色的眸子在晨光中清亮,“能看看嗎?”
黎暮猶豫了一下,把本子遞過去。
程曦坐起身,接過本子。他看得很認真,手指撫過紙上的線條,沉默了很久。
“黎小暮。”
“嗯?”
“我有沒有說過,你畫得特別好?”
黎暮的臉又開始發燙:“沒有。”
“那我今天說了。”程曦抬起頭,看著她,“你畫得特別好,比我見過的所有畫都好。”
“你才見過多少畫。”黎暮小聲嘟囔,心里卻甜得像化開的蜜糖。
程曦笑了,把本子還給她:“這張送我,就當生日禮物的預付款。”
“哪有這樣的。”
“我說有就有。”程曦站起身,揉了一把她的頭發,“走,請你吃早飯,小區門口新開了家包子鋪。”
“我沒洗臉。”
“我又不嫌棄你。”
那天早上,他們吃了包子和小米粥。程曦吃了六個包子,黎暮只吃了兩個。吃完出來,太陽已經升起來了,秋天的陽光溫暖而不刺眼。
“黎小暮。”程曦突然叫她。
“嗯?”
“好好畫畫,以后當個大設計師,我給你投資開工作室。”
“你說真的?”
“我什么時候騙過你。”
黎暮笑了,眼睛彎成月牙:“那你好好學計算機,以后當個厲害的程序員,我幫你設計衣服,讓你當全世界最帥的碼農。”
“成交。”程曦伸出小指。
黎暮愣了一下,也伸出小指,和他勾在一起。十七歲少年的手指溫熱有力,勾在一起晃了晃,像某種鄭重的儀式。
“拉鉤上吊,一百年不許變。”程曦說,語氣里帶著笑意。
“誰變誰是小狗。”黎暮接上。
陽光把他們的影子投在地上,糾纏在一起。風吹過,路邊的梧桐葉沙沙作響,像在竊竊私語,說著少年人之間,那些沒說出口的心事。
從包子鋪走回家的路上,程曦突然問:“黎小暮,你以后想設計什么樣的衣服?”
“嗯……婚紗。”黎暮說,“我想設計世界上最漂亮的婚紗,讓每個女孩在最重要的一天,都能穿上最美的裙子。”
“那你先給自己設計一件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說,”程曦轉過頭看她,眼睛里盛著清晨的光,“等你當上設計師,先給自己設計一件婚紗,我看看是什么樣子。”
黎暮的心臟又不受控制地狂跳起來。她不敢看程曦的眼睛,低下頭看自己的腳尖。
“那……那還早呢。”
“不早。”程曦說,“很快的,一轉眼,我們就長大了。”
是啊,一轉眼就長大了。黎暮想,長大到可以光明正大地說喜歡,長大到可以不用再偷偷畫他的側臉,長大到可以……可以穿自己設計的婚紗,嫁給自己喜歡的人。
“程曦。”
“嗯?”
“你會一直打籃球嗎?”
“會啊,怎么了?”
“沒怎么。”黎暮搖搖頭,“就是覺得,你打籃球的樣子挺好看的。”
程曦的腳步頓了頓,然后笑了,笑聲在晨風里散開:“黎小暮,你今天怎么回事,這么會說話。”
“我說的是實話!”
“知道,實話才可怕。”程曦說,聲音很輕,輕得黎暮不確定是不是自己聽錯了。
他們走到樓下,電梯剛好開門。走進去,狹小的空間里只有兩個人。黎暮看著電梯鏡面里倒映出的程曦,他靠在轎廂壁上,雙手插兜,視線落在不斷上升的樓層數字上。
“程曦。”
“又怎么了?”
“你生日那天,我給你畫像,你想要什么姿勢?”
程曦想了想:“就現在這樣吧。”
“現在這樣?”
“嗯,靠在墻上,看著遠方,思考人生的樣子。”程曦說著自己都笑了,“是不是聽起來很做作?”
“不會。”黎暮認真地說,“你什么樣都好看。”
樓層到了,電梯門打開。程曦讓黎暮先出去,然后跟在她身后。在各自家門口分別時,程曦突然說:“黎小暮,下個月我生日,就我們倆過吧,不叫趙磊他們了。”
黎暮回頭看他。
“我媽說給我錢,讓我們自己出去吃,你想吃什么?”
“都行。”
“那就這么定了。”程曦揮揮手,“回去補個覺,下午還要去圖書館。”
“好。”
門在身后關上,黎暮靠在門板上,慢慢滑坐到地上。她抱著膝蓋,把臉埋進臂彎里,嘴角卻抑制不住地上揚。
程曦,程曦,程曦。
她在心里默念這個名字,像念一個甜蜜的咒語。從六歲到十七歲,從青梅竹馬到情竇初開,這個名字貫穿了她整個青春,像光,像空氣,像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她不知道程曦對她是什么感覺,不知道那些似有若無的曖昧是不是自己的錯覺,不知道未來會怎樣。
但她知道,此時此刻,她喜歡他。
很喜歡,很喜歡。
喜歡到想把他畫進每一張畫里,寫進每一首詩里,藏進每一場夢里。
黎暮站起身,走到書桌前,翻開速寫本新的一頁。鉛筆在紙上飛快地舞動,線條流暢地勾勒出剛才電梯里,程曦靠在墻上的樣子。
她在畫紙右下角寫下日期,然后想了想,又加了一行小字:
“2008年9月17日,晨。程曦說,我畫得特別好。”
寫完,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,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這一頁撕下來,對折,再對折,放進書桌最底層的抽屜里。那里已經有一沓畫,全是程曦,全是她不能說出口的秘密。
陽光從窗外灑進來,落在畫紙上,給少年的輪廓鍍上一層金邊。
就像那天下午,在籃球場上,他躍起投籃的瞬間。
就像很多年前,在***的滑梯旁,他向她伸出手,說:“黎小暮,我帶你玩。”
時光在畫紙間靜止,而屬于他們的故事,才剛翻開第一頁。